金年会,金年会体育,金年会体育app,金年会体育官方网站,金年会注册,金年会最新入口,金年会APP作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于2025年11月18日就任)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周亚力先生,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浙江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香港何铁文会计师行审计员,浙江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18日起担任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获取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6次,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职责。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督促公司积极回应中小股东的关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本人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事项,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需要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市场一般规则,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2025年度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5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025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经核查,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实际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了发放。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秉持谨慎、勤勉、忠实之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关注监管新规、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动向,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推动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而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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