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金年会体育,金年会体育app,金年会体育官方网站,金年会注册,金年会最新入口,金年会APP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截至2026年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4层402B、403A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1月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月22日下午16:00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线)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26年1月22日下午16: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4层402B、403A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7”,投票简称为“海龙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1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现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47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王涛,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拟于2025年起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徐瑞松、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涛最近3年未收(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徐瑞松、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永拓担任,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经过审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6年1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季长彬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定于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在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4层402B、403A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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