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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贵电器”、“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5年3月11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2025年3月13日至2031年3月12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25年9月19日至2031年3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第三节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23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98,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9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3月2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贵转债”,债券代码“123253”。
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ZhejiangYongguiElectricEquipmentCo.,Ltd.
连接器、端接件及接线装置、油压减振器、铁路机车车辆配件、橡胶、 塑料零件、汽车配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产品及配件、电池及管 理系统、受电弓、贯通道、门系统、轨道交通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 销售及维修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股本总数为386,902,011股,股本结构如下:单位:股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截至2024年9月30日,范永贵、范正军、范纪军、娄爱芹、卢素珍、汪敏华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3.90%、8.10%、7.81%、4.64%、4.39%、4.39%的股份,范纪军、范正军通过永贵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73%、2.73%的股份,上述六位自然人组成的范氏家族直接加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8.69%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范纪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专业,研究生学历,党员,工程师。1995年至1998年担任车辆电器厂(公司前身)技术员。1999年至2003年任车辆电器厂副厂长,2003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永贵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范正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社会科学文学研究所工商管理研究生,党员,工程师。1995年至2003年在车辆电器厂先后担任采购员,销售员,采购经理等职务。2003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永贵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范永贵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于1975年至2003年任车辆电器厂技术员,副厂长,厂长。2003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永贵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经学院,硕士学位。曾于1993年9月至1994年12月任上海益明模具厂会计,1995年至2010年11月任永贵有限会计、资财部部长,2010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爱芹:女,1951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于2003年3月至2011年8月任永贵有限、公司出纳;2003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永贵有限监事。娄爱芹于2011 9
汪敏华:女,1980年出生,毕业于江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于2005年至2011年8月任永贵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1月至2010年112011 9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控制公司及子公司外,还控制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台恒盈创业园有限公司、天台县华明电器有限公司以及和和上院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1、浙江天台永贵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税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融资担保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虚拟现实设备 制造;招投标代理服务;轮胎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连接器、连接器组件及精密智能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和技术支持。目前,公司已形成了轨道交通与工业、车载与能源信息、特种装备 三大业务板块,产品运用于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通信设备等下游领域。 1、轨道交通与工业板块 公司轨道交通与工业板块的产品主要有:连接器、减振器、门系统、计轴信 号系统、贯通道、智慧电源(锂电池)等,主要应用在铁路机车、客车、高速动 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磁悬浮等车辆及轨道线路上,配套供应于中国中车、国 铁集团以及多个城市地铁运营公司。 公司轨道交通产品应用示例如下:公司工业产品主要有连接器、工业机器人电机用编码以及动力圆形连接器、工业机器人底座控制柜及盘间线运用、变桨柜、主控柜等,主要应用在工业机器人及风电产品上。
应用于列车间的重联连接,实现列车间 的控制信号传输;100M、1000M和万 兆以太网络信号传输;最大为350A的 电源传输
应用于机车车辆检修和保养时的外部 电源接入,适用于最高直流1500V和 交流500V的供电系统
产品采用快速卡口连接,具有二次锁紧 机构可靠性高,满足车外严酷环境的使 用要求
采用推拉快速锁紧机构,适用于小空间 的连接与分离,其中高压系列最高工作 电压可达1500V
具有多种型谱及接触件,可满足网络、 信号电力的连接、传输,应用于车内信 号设备柜、PIS系统等
采用快速推拉锁紧连接,产品型谱符合 IEC61076-2-101标准,适用于车内控 制、网络的连接与传输,可满足百兆、 千兆和万兆以太网的使用
应用于轨道交通风力发电以及工业控 制等领域。该系列连接器具备强大的模 块化功能,按需求可将电力、控制、通 讯、光纤、气体流体等不同功能的产品 组合成一体
产品主要运用于风力发电领域,为风电 变桨电机动力连接器,具有螺纹连接和 快速锁紧等多种结构
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力变桨电机编码器、 工业机器人信号通讯以及风力变桨电 机动力等,具有体积小操作简易等优点
流体连接器是一种实现流体连通或断 开的连接器,其基本功能是无需工具即 可实现流体传输通道的快速连接与断 开,即具有双重密封功能
产品应用于连接相邻两车厢,是车辆上 灵活可动的部分,适应车辆在地下、地 面和高架线、车载与能源信息板块
发行人车载与能源信息板块产品包括高压连接器及线束组件、高压分线盒(PDU)/BDU、充/换电接口及线束、交/直流充电枪、大功率液冷直流充电枪、通讯电源/信号连接器、储能连接器、高速连接器等,其中车载产品为新能源汽车提供高压、大电流互联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并已进入比亚迪、吉利集团、长 城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上汽集团、一汽集团、广汽集团、北汽集团、广 汽本田等国产一线品牌及合资品牌供应链体系;能源信息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基 站及各类通信网络设备和储能设备等,配套服务于中兴、大唐、维谛等公司。 公司车载类产品应用示例如下:公司新能源充电产品应用示例如下:部分产品图例、运用及特性情况如下表:
(二)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7,200,568张,即720,056,80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73.48%。
(五)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永贵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3月12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永贵转债总计7,200,568张,即720,056,800.00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73.48%;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永贵转债总计为2,556,095张,即255,609,5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6.08%;东方证券包销43,337张,共计4,333,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44%。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19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51号)。
2023年12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4年11月2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12月13日,发行人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2024年12月5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2025年2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3号)。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200.60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980.00万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5年3月13日至2031年3月12日。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3月19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5年9月19日至2031年3月1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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