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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科技政策研究金年会- 金年会体育- 官网APP

发布日期:2026-01-16 14: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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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科技政策研究金年会- 金年会体育- 金年会官网- 金年会APP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及湖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于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本研究聚焦湖北省 “新质生产力” 发展主题,以湖北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厅等省直部门发布的117项相关政策作为研究样本进行系统分析。根据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相关性,将科技政策聚类为科技创新政策、产业创新政策,以及二者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政策。其中,科技创新类政策以基础研究政策、科技人才政策、创新平台 (载体) 政策、科研管理政策为主;产业创新类政策以企业和产业创新政策、区域创新政策和科技金融政策为主;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类政策以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项政策、创新生态政策为主。研究结果表明: 湖北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科技政策体系比较健全,显著促进了湖北省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但是,与把湖北省打造成全国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的新要求相比,湖北省科技政策体系还有一定的提升和优化空间。

  1.基础研究政策体系健全。现行政策从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攻关、创新产品培育三方面着手,深化 “基础研究特区” 建设;推进 “尖刀” 技术攻关工程,加强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创新 “揭榜挂帅” “赛马制” 组织形式;围绕优势产业核心技术突破组建应用基础研究团队,采取政产联合投入方式持续支持培育重大创新产品,形成了全面推进 “61020” 全链条攻关计划的政策环境。

  2.科技人才引培政策多元化。推出博士后倍增计划、“博聚楚天” 工程、楚天学者/ 名师项目等多元化创新举措,强化各类人才引培,推动 “71020” 高校创新体系建设;同时改革评价机制, 淡化 “四唯” 导向,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2024 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量同比增长48%,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总额增长54.7% ,科技人才创新效能显著提升。

  3.创新平台政策系统成形。系统布局了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孵化的完整创新链政策。在基础研究领域,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实验平台和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强化源头创新;在技术攻关环节,通过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在成果转化阶段,以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孵化平台加速技术产业化。

  4.科技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围绕科研管理全周期,构建了 “立项-执行-验收” 全流程监管体系,建立了项目申报、经费管理、绩效考核等环节的科技管理政策体系,形成了 “放管服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的管理政策框架。

  1.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培育政策初见成效。湖北省针对科创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创新需求和发展实际,集成项目、人才、平台、金融等创新要素,提供了精准化、差异化的政策支持,着力构建了科创企业梯次跃升链和配套服务链。同时引导企业建设内部研发机构提升核心科技竞争力。目前,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已突破4.5万家,创新主体规模持续扩大。

  2.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的激励机制较为完善。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面,持续开展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信息消费、工业互联网平台 (含 “双跨” 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标杆和5G 全连接工厂等树立转型样板;在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方面,动态更新首台 (套) 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奖补目录,重点扶持数字经济核心领域技术攻关,降低企业转型成本,加速了数字技术在各产业的渗透融合。

  3.产业现代化体系的制度设计基本搭建。通过差异化布局与精准施策,形成了 “传统升级—新兴突破—未来布局” 的梯次发展格局。针对传统制造业,重点推进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转型;在新兴产业领域,集中资源培育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未来产业布局上,重点瞄准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等前沿领域。同时针对人工智能、北斗等优势产业,侧重强化技术创新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升级与跨界协同ꎮ

  4.区域创新高地建设政策纵深推进。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构建了从短期行动到长期战略的体系化政策,形成了以武汉科技创新中心为支点,襄阳、宜昌协同联动的科技产业发展一体化格局。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湖北省创新型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与高质量发展水平,湖北省以高新区为区域重点,打造集群品牌。

  5.科技金融政策多层次供给。通过 “政府引导基金+国资母基金” 协同撬动社会资本 (2024年撬动社会总投资231亿元),配套税收优惠、绩效奖励等组合激励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在鄂集聚布局;同时拓展资本市场对接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设立技术创新专项贷款和贴息政策、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科技信贷产品、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新型科技保险产品等提升科技信贷服务效能,加强武汉科技金融生态链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私募股权投资集聚区、金融服务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构建科技金融良好生态,形成了 “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的良性循环。

  (三)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政策基础成形,初步构建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制度底座

  1.成果转化制度系统基本健全。通过赋予科研人员成果所有权、完善评价机制等政策,破解 “不愿转” 的难题,形成了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的创新生态;通过科创供应链平台、知识产权服务等政策,解决 “如何转” 的问题,构建了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的服务网络。截至 2024年底,湖北省科创供应链平台扩面提质吸引入驻企业63011家ꎬ 完成需求对接1154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299.61亿元。

  2.多元激励型科技政策体系持续完善。通过荣誉表彰、资金支持与资源倾斜相结合,构建了覆盖创新全链条的激励体系;以财政引导、社会参与、监管护航为核心,形成了“政府兜底、企业主导、多方协同” 的研发投入保障体系,确保创新资源精准高效配置;针对不同创新主体的差异化需求,通过制度松绑、流程简化与场景赋能,创建了 “分类施策、 精准滴灌” 的服务生态。

  3.发展新质生产力政策体系聚焦产业日益明确。立足 “光芯屏端网”、智能建造等优势产业,通过差异化布局与精准施策,形成了 “传统升级—新兴突破—未来布局” 的梯次发展格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抢占先机;通过 “技术联盟+场景应用”,构建了 “需求牵引-联合攻关-成果转化” 的闭环创新链,加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1.基础研究政策体系前瞻性布局不足。现行政策并未强调对数学、航空航天、量子信息、分子科学、生命医学等重大科学问题的支持,难以发挥政策牵引作用;在人才支撑方面,尚未实现从传统的支持项目向支持人的重大转变,导致高学历人才外流问题严重,且对金字塔人才体系中的塔基注意力不足,未针对高校中的优秀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基础研究相关培养和扶持规划,扩容措施不到位。

  2.技能型人才培养制度有待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存在与产业需求脱节的问题;企业科技人才管理制度存在系统性缺陷,如民营企业岗位职责界定模糊、绩效评估标准缺失、职业发展通道梗阻,企业核心技术保密机制与科研人员创新权限间存在结构性矛盾,契约精神培育机制缺位等,亟待构建适配现代产业体系的企业科技人才治理新范式。

  3.研发经费分配机制失衡。湖北省在科技平台资源配置上对不同研究类型的统筹协调存在明显短板,平台资源配置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研究类型的差异性与互补性,统筹协调不足,导致试验发展研究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之间欠缺衔接。试验发展研究因其直接的经济转化价值,往往成为政策倾斜的重点领域,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则因周期长、成果难以量化而被边缘化。这种政策倾向性导致三类研究之间的衔接出现断裂,试验发展研究缺乏基础研究的理论支撑,应用研究也难以从试验成果中获得有效转化。

  1.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支持政策有待强化。现有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虽然覆盖面广,但未能充分考虑不同规模企业在创新链中的差异化定位。龙头企业作为产业生态的 “链主”,其创新需求具有显著的生态整合特征,现有政策缺乏针对 “链主” 企业的专项支持计划,在共建研发中心、共享实验设施、共担攻关项目等关键环节缺乏政策牵引,制约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效能释放。

  2.产业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有待加强。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以及数字园区建设等关键领域缺乏系统性规划。重点制造业行业的智能化升级典型场景布局不足,突出表现为智慧农业、智慧交通 智慧医疗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尚未形成规模效应。

  3.产业集群政策体系尚需完善。现有针对产业集群专项政策供给不足,集群内科技要素保障乏力,尚未形成有助于激发集群产生、全面提升集群创新能力的政策环境;产业融合互促的深度不足,有色、建材、煤电等基础产业间的供需衔接与循环发展机制尚不健全,区域性共享制造平台和跨行业对接平台等交叉应用载体建设滞后,导致行业耦合不足,难以有效支撑产业深度融合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对接。

  4.支持产业创新的区域协同机制失衡。湖北省区域创新高地建设中呈现 “单极聚焦” 态势,武汉光谷政策资源过度集中,导致襄阳、宜昌等示范区面临传统产业转型压力,区域协同创新效能弱化。同时,在推进区域协同创新过程中,尚未构建科学合理的跨区域利益分配制度框架,制约联合招商项目落地实效。

  5.差异化风险分担及防控机制不健全。针对科技型企业的能力差异及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发展特点,现有的贷款风险分担比例和补偿标准缺乏精细化设计。由于缺乏动态调整机制,现行风控模型未能有效纳入技术迭代周期、市场验证阶段等核心变量,导致对技术过时风险预判不足等问题,致使贷款损失率偏高、坏账风险积聚等问题,影响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

  1.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协同性与服务效能急需提升。湖北省科技政策资源过度集中于武汉等中心城市,县域及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薄弱、专业人才匮乏,科技成果承接能力严重不足,形成“中心虹吸效应”;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体系下,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未充分释放,存在 “政策热、 企业冷” 现象;科创供应链平台等载体功能碎片化、服务同质化、运营低效化等共性问题突出,存在 “有平台、低效率” 的现实困境。

  2.创新生态政策体系协同性与普惠性亟待强化。湖北省现行部分政策存在功能重叠、执行标准冲突与实施节奏脱节等问题,造成资源稀释效应,企业获得感打折;部分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欠缺,存在 “高门槛、低渗透” 问题。大量中小微企业因无法满足研发人员占比、专利数量等硬性指标被排除在政策受益范围外,政策红利从申报到落地的平均周期较长,导致政策红利难以惠及基层创新主体,亟待建立 “申报—评估—兑现” 全周期适配机制。

  1.积极推动协同布局,拓展科技发展空间。基于交通一体化基础设施,强化京津冀地区 “一核” 辐射效能,与津冀两地协同培育新质生产力集群。通过创建专利转化先行区,首创“需求联合发布—技术协同供给—服务标准统一” 的跨区域技术转移机制;同步实施空间载体功能分化策略,平原新城承接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城市副中心依托千亿级资本杠杆集聚要素资源,雄安新区创新“市属国企+市场化” 双轨参与机制。该协同框架有效破除行政壁垒,系统性重构区域创新要素配置格局。

  2.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牵引,引领创新生态升级。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引擎,形成 “基础研究→概念验证→场景应用→产业培育” 的全周期转化闭环政策体系。通过实施 “人才+项目” 支持模式加速创新主体成长;建立概念验证平台与标杆孵化器降低早期技术风险;构建国际技术转移网络深化 “一带一路”科技合作等。此外,体制层面通过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战略统筹,赋予园区政策先行先试权,为技术迭代提供系统性制度供给。

  3.加快前沿产业布局,政策工具突出融合创新导向。瞄准技术轨道锁定与价值链制高点争夺,重点培育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三大国家战略集群,强化技术壁垒。通过 《具身智能行动计划》,推动人形机器人产业化;通过《AI+新材料行动计划》,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材料研发范式变革;通过 《科幻产业行动计划》,促进科技衍生文化新业态,政策工具突出融合创新导向。同步布局6G、脑科学、智能网联汽车等未来产业,强化非对称竞争优势。通过颠覆性技术的前瞻卡位,牵引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增长极培育。

  1.科技策源的协同政策体系。上海市通过构建 “核心引领-前沿孵化” 双轮驱动格局,系统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在空间布局方面,形成张江科学中心与大零号湾的东西协同发展模式。张江科学中心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重点推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的研发与转化;“大零号湾” 则聚焦未来产业培育,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重点布局智能科技、清洁能源和空间技术等领域,构建完整的 “产学研医” 协同创新链条。

  2.人才制度的三维协同。实践印证上海高端人力资本集聚取决于制度厚度累积 (政策工具包的多维叠加) 与治理嵌入性 (城市禀赋与制度设计的结构化契合),为超大城市突破要素流动壁垒提供可迁移的 “制度创新实验室”。通过战略能级梯度化 (白玉兰/ 东方英才等计划举措分层引聚顶尖科学家—科技领军者—创新团队,强化 “海聚英才” 国际品牌)、制度弹性系统化 (创新 “创新—质量—贡献” 三维评价机制,开辟青年特殊晋升通道,集成化服务改革压缩制度成本)、创新生态再生产 (产教融合机制培育人力资本代际传递,柔性引才机制拓展智力循环时空边界) 的三维协同,形成以主体主导评价为核心特征的制度优势。

  3.科技金融融合创新重塑资本供给逻辑。上海先后颁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0年》《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2019-2021年) 》《加快推进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上海高质量推进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行动方案》等相关政策,构建了完善的金融科技创新支撑机制。立足于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建立了跨省域的金融科技专家咨询机制与示范场景体系,其次,该省致力于打造 “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场景”,重点突破芯片、操作系统等金融信创关键技术,构建自主可控的金融领域信息技术创新生态体系。持续提升金融关键软硬件国产化替代水平和应用规模,推动在沪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机构等基于有关安全和密码标准推进金融核心系统重构升级,推动实现商用密码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应用,维护金融核心系统自主、稳定、安全运行,推进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安全可控,同步创新 “监管沙箱” 机制平衡风险防控与制度包容。

  1.攻坚传统产业重点领域,突破新旧动能转换。山东省构建了多维度产业跃迁机制。具体举措包括: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建设共性技术中心攻克产业链短板;强化全链数智赋能,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与智能设备规模化应用,同步提升算力基础设施能级;加速绿色低碳重构,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与资源循环利用;优化空间集约布局,推动钢铁产能沿海转移与石化项目集聚;深化产业融合提效,促进行业耦合发展与质量标准升级,形成新旧动能转换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2.深化数实融合发展,激活经济转型动能。山东省以 “数强实—实壮数” 协同机制培育新质生产力,通过产业数字化系统攻坚 (推进制造业智改、服务业升级、农业转型等相关举措)、数字产业化动能育成 (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等)、要素融合生态构建 (深化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试点,实施 “数据赋能” 专项行动等) 三重路径,形成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互嵌的发展范式。该体系以 “八大行动” “十大工程” 为制度载体,推进《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等政策实现从技术应用到要素配置的全链条跃迁。

  3.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赋能乡村振兴图景。山东省依托农业资源禀赋,以生物技术核心突破 (强化育种攻关与农业疫苗研发等举措)、数字平台系统集成 (构建 “齐鲁农超/ 农云”智慧平台贯通产供销数据链等路径)、全链价值重构 (推动粮食安全工程精品化与海洋牧场特色化,培育生物种业/ 新型食品等新兴集群)、人力资本升级 (培育 “新农人” 群体驱动农业向价值产业转型等举措)四维协同,形成技术嵌入与产业跃迁互促的现代农业转型路径,通过智慧农业基地建设与全链条提档升级行动,实现传统农业向创新生态系统的质态跃升。

  1.以高能级科创平台为核心,构建 “实验室矩阵” 驱动原始创新。江苏省通过聚合战略科技力量等相关科技政策,构建了以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为核心,太湖实验室、钟山实验室等为支撑的 “实验室矩阵” 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形成覆盖基础研究、应用转化和产业落地的全链条创新体系。2024年江苏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13家,累计达44家,区域创新能力跃居全国第二。同时,江苏省设立24.8亿元基础研究专项资金,推动物理、应用数学、合成生物等基础科学中心建设,并通过 “应用基础研究特区” 改革试点,突破科研经费管理和人才评价机制束缚。紫金山实验室在全球首次发现引力子激发并构建了首个6G综合试验平台。

  2.以 “智改数转网联” 为主线,推动传统产业全链条焕新。深度挖掘数据潜能,持续强化底座支撑,发展壮大数字产业,江苏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江苏省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 (2025-2027年)》,全方位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文化、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文明 “五位一体”,促进城市高水平实数融合、高效能数字治理、高品质数字生活。而后,为进一步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出台《江苏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 (2025-2027年)》, 通过 “智改数转网联” 三年行动计划等关键举措,聚焦实施智能工厂梯度建设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数字基础设施升级行动、人工智能赋能应用行动、工业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行动、发展环境优化提升行动等六大行动,系统谋划了今后三年深化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的20条重点任务。

  3.以 “未来产业全生命周期培育” 抢占战略制高点。江苏构建了 “技术策源—应用牵引—企业孵化—产业集聚” 的未来产业全生命周期培育政策体系,明确量子科技、深海深地空天、类人机器人等10个重点领域,近年来取得显著突破。南通开发区规划10平方公里 “新时代未来产业园”,吸引银河航天完成卫星互联网技术试验卫星研制;苏州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已研发20比特超导量子计算机。2024年江苏未来产业规模突破8000亿元,占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达22%。

  4.以 “集群强链” 锻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江苏通过实施 “链长制+集群竞赛” 模式,培育出14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全国最多),形成 “一集群一研究院” 的创新生态。苏州生物医药集群集聚企业4300家,建成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中心5个,2024年产值突破5000亿元。

  1.以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重构产业生态。浙江省通过 “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2.0版,系统性推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全链条融合。杭州图灵小镇AIGC智算中心部署808P智能算力,支撑人工智能产业生态构建。在传统产业领域,浙江将 “智改数转网联” 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增量,通过制度激励、标兵引路、精准服务等相关措施,以企业的 “转和变” 带动产业的 “强与优”。此外,浙江创新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在杭州、宁波等地推广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大量中小企业实现生产全流程数据贯通。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并打造了 “人工智能+” 行动计划。

  2.以 “绿色金融政策创新” 驱动低碳转型。浙江构建了全国领先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2025年从强化绿色金融总量保障、完善融资对接机制、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深化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探索转型金融服务、创新融合发展模式等方面提出20项重点支持举措。通过设立 “低碳贷” “减碳贷” 等产品,2025年绿色贷款余额目标突破4.2万亿元,并通过 “浙里环评” 平台实现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和智能化审批。在产业端,浙江推动纺织等行业建立碳足迹数据库,助力企业应对欧盟碳关税壁垒。

  3.以 “民营经济深度参与科创” 激发市场活力。浙江通过 “民营经济32条” 和 “事业编企业用” 等机制,推动民营企业成为创新主体。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保障不够等问题,浙江推出了 “3个70%” 的要素保障机制;针对民营企业 “不能投” “不敢投” “不愿投” 等问题,浙江提出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政府采购倾斜等措施,针对 “玻璃门” “旋转门” “卷帘门” 等隐性壁垒尚未完全消除等问题,浙江提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实行“非禁即入” 等措施,不让公平停留于 “书面”;针对当前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面临制约因素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的务实措施。

  1.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政策链,强化基础研究与应用转化。广东省以 “全过程创新生态政策链” 为核心,推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与产业落地的无缝衔接。通过建设国家级实验室与创新中心 (如鹏城实验室、 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形成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 的全链条布局。华为联合鹏城实验室研发出全球首款可重构数据流AI芯片CAISA,大幅提升人工智能算力效率;潮州三环集团突破陶瓷燃料电池技术,推动新能源产业升级。2024年,广东研发经费支出达5100 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3.6%,区域创新能力连续8年全国第一。此外,广东通过 “揭榜挂帅” 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科技项目,202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40%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7.7万家,居全国首位。

  2.以 “链式改造” 为核心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广东省坚持将数字化转型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创新探索从 “单点突破” (龙头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到 “链式改造” (产业链供应链整体数字化转型) 的实践模式。先后颁布《广东省深化 “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 等相关政策,2022年创新性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建设以 “工业互联园区+行业平台+专精特新企业群+产业数字金融” 为核心架构的新型制造生态系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前瞻布局低空经济与空天信息产业。广东率先将低空经济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2024年出台《广东省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规划到2026年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广州联动深圳、珠海建设低空经济示范区,广汽集团研发的飞行汽车GOVE已在CBD完成城市复杂环境飞行验证;深圳大疆无人机占据全球70%市场份额,2024年产值达800亿元。此外,广东布局空天信息产业,依托珠海国际航展中心吸引银河航天等企业,形成卫星制造、数据应用全产业链。

  4.实施 “机器人+” 行动,打造具身智能产业高地。广东2025年出台《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着力构筑高技术、高成长、大体量的产业新支柱,打造全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高地。该政策提出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优质企业、打造应用场景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等12条政策措施,计划培育10家百亿级企业,打造50个十亿级应用场景。截至目前,深圳已建成全球最大无人机生产基地,2024年产值达 750亿元。此外,广东首创 “机器人+马拉松” 赛事,推动人形机器人技术迭代,根据发展规划,到2027年将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千亿级具身智能产业集群,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一) 进一步加强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整体规划,采取因地制宜的梯度协同发展战略

  1.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顶层设计,强化责任任务落地落实。从 “点—线—面” 出发,开展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的顶层设计,构建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 “一张蓝图”,建立健全一盘棋的宏观规划体系,紧跟国家战略、结合湖北省产业实际与企业优势,用“一张蓝图” 统筹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省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任务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县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2.实施梯度发展战略。开展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评价,基于评价结果,采取 “梯度发展战略”。部分市州 (如武汉、襄阳、宜昌) 优先布局未来产业ꎬ壮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新质生产力发展先行示范区;部分市州紧随其后,成为探索试验区,侧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其他市县学习观摩,突出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改造。

  3.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强化创新主体间合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需求,科学规划创新资源的布局,确保创新资源在不同区域间的均衡配置。加强武汉市与其他市(州) 的科技创新合作,支持襄阳、宜昌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加强对县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和支持,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间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发展。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促进创新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整合国家级行业资源,立足跨省域产业特色,支持跨地区、跨行业的创新联盟建设,专攻符合区域产业定位与方向的科技合作,通过合作研发、技术转移等方式,实现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 进一步重构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政策体系,健全政策清理与政策创新 “双轮运行” 机制

  1.建立政策周期性清理制度。总体来看,湖北省有关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的科技政策体系较为完善,覆盖了从科技创新 (如基础研究、科技人才引培、科研管理、平台载体建设等)、产业创新 (如科技金融、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区域协同创新等) 到发展新质生产力 (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环境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举措等) 各个环节,以及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的主要领域。这些科技政策与中央政策高度契合,反映了湖北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 “中央政策地方化+本地特色强化”,彰显了 “全国一盘棋” 与 “地方创新性” 的有机统一,为促进湖北省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定期对现行科技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判,继续保留有效政策,强化政策的执行与监管,放大正在发挥正向作用的科技政策的最大效能;对政策框架基本科学合理,有些措施仍在发挥积极作用的这些科技政策,制定修订指导方案,分阶段组织修订完善。

  2.加强政策创新设计论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实施方案。与加快打造全国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的新要求相比,有些政策缺乏战略性、宏观指引性;有些政策存在不一致、不协调情况;有些政策没有与时俱进,导致缺项漏项,有些政策甚至导致反向作用;有些政策存在碎片化倾向、政策评估机制缺失,难以及时调整优化;有些政策覆盖面有限,难以满足多样化需求等。因此,必须对已经失效或过时的科技政策尽快制定废止意见,公布废止已经失效的科技政策;同时研究出台新政策及实施细则,补齐短板漏项,突出重点和关键领域,提升科技政策效能。

  (三) 进一步提升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政策体系化效能,实现由 “单点突破” 向 “教育科技人才系统集成” 转变

  1.全方位统筹教育发展,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相契合的教育体系。紧密结合我国当前产业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需求,推动构建与湖北省 “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 区域发展布局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发展布局。全面统筹实施具有湖北产业特色的高水平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计划,推行 “订单式” 培养,推进湖北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扩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学生文化基础,加强适应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技术技能训练,培育工匠精神。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专业设置,满足市场对高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推进 “幼年学者” 的培育与发展,给予在校学生独立承担课题、开展研究的机会与资源。

  2.规范企业科技人才管理制度。出台湖北省《关于优化企业科技人才管理制度建设的若干措施》,对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建立职称评审 “绿色通道” 或 “直通车”;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多维绩效评估体系,对关键技术岗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弹性薪酬制度;将人才管理制度创新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价指标,对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上浮奖励;充分借鉴行业龙头企业的管理用人办法,激发组织创造活力。

  3.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优化人才链引培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搭建市场化引才平台,完善政策性引才机制,提升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力。加大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海外人才引进体系,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引进掌握核心技术的世界级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对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团队给予专项奖励。依托武汉市众多高校,加大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力度。实施 “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选拔有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紧密对接产业需求,注重传统专业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强专业调整优化与教研教改联动。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和专精特新产业学院等平台,精准对接,量身定制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在技术人员、工程师人才队伍的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与省部属高校共建科教融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实行学术和产业双导师制,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

  4.设立 “耐心资本+风险补偿” 双轮驱动科创基金,健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中试转化—产业发展 “四位一体” 科技投入政策体系。为破解创新投入的短期化、 碎片化难题,可以借鉴杭州经验,制定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的湖北省科技投入政策体系,明确规定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科技投入的底线比例。如杭州市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要达到15%;市本级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要用于科技投入;统筹现有产业政策资金当中的15%集中投向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时,通过技术迭代专项基金,每年持续注资基础研究,确保技术代际差领先。基金以15年以上超长周期支持基础研究,创新评审机制支持硬科技项目,配套省级风险补偿池对早期项目损失给予一定比例兜底。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制度,根据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及不同生命周期发展特点调整优化贷款风险分担比例和补偿标准,提高贷款损失审核、坏账损失代偿效率,建立符合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使用规律的绩效评价制度。支持将 “科技人才贷” “科技成果转化贷” 等科技信贷产品纳入风险补偿范围。设立 “逆周期” 产业基金,在市场低谷期重点布局基础研究、未来产业等长周期领域。实施 “技术里程碑” 考核机制,对战略领域研发团队取消短期利润指标考核,改为关键技术节点达成度评估。

  5. 建立健全 “持续深耕、 迭代突破” 的长效机制。全球科技创新范式正经历从 “短期逐利” 向 “长期深耕” 的深刻转型,勇探科创 “无人区” 成为主流。湖北省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注重瞄准自身 “核心优势”,以 “战略定力” 锚定优势领域,聚焦具有全球竞争力或国家战略需求的硬核科技领域 “持续深耕、迭代突破”。这就需要通过构建 “科学家+企业家” 混合评审体系,通过探索 “不以单一项目亏损或未达到考核标准作为负面评价依据+适度放宽投资容亏率” 的尽职免责新机制,推动国资创投基金 “算大账” “算长远账”,深度匹配硬科技企业 “十年磨一剑” 的成长规律。

  (四) 进一步夯实湖北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全产业链政策体系,实施 “链主引领-精准施策-项目突破” 的产业跃升系统工程

  1.强化链主引领产业升级机制。支持湖北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创新企业发展模式,合作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鼓励区域内龙头企业进行平台化转型,开展网络化协同制造、终端产品智能化升级、制造业服务化等平台型业务,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支持创新联合体健全知识产权共享机制,支持开展PCT等高价值专利布局,建设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开展必要专利布局,实施专利池内部成员单位专利交叉许可和统一对外许可,并给予一定的政府补贴或贴息支持。

  2.完善重点产业 “一业一策”。研究出台湖北省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五大优势产业,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九个新兴特色产业细分行业政策,“一业一策” 推进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同步绘制重点产品方向、关键技术攻关领域、重点支撑企业、市州布局战略地图。

  3.设立省级颠覆性创新项目专项。设立湖北省省级颠覆性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具有颠覆性创新潜力的科研项目。专项定位于探索型、培育型专项,不设项目或课题指南,围绕光芯屏端网、5G芯片、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领域选拔和培育各类颠覆性技术,并聚焦若干战略赛道、高地进行集中布局。项目实行节点检查、动态优化 “里程碑” 式管理,建立专门的项目评审机制,邀请相关领域的顶尖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评审团队,对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和潜在影响力进行评估,对入选的项目给予持续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大胆探索和创新。

  (五) 进一步健全湖北省以用户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ꎬ 破解 “不愿转” “不敢转” “不会转” 难题

  1.建立健全用户主导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以湖北省科技领军企业为龙头、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 (独角兽、 瞪羚) 为标杆、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力军、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生力军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为市场供给高质量的可转化的科技成果。这就要求科技成果转化必须紧密结合市场的实际需求,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确保转化后的产品或服务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加强对科研成果的评估和筛选,确保只有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性的成果才能进入转化流程,从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和效益。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概念验证、中试基地和技术经理人建设行动,构建 “三位一体” 的科技成果对接机制,探索成果转化新路径,大力培育懂技术、懂法律、善经营的高质量技术经理人队伍,加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深化校地、校企合作,适时启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提高科技成果在鄂转化效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采取 “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授权专精特新企业使用科技成果。

  3.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回报收益机制。设立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基金,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成与职务科技成果改革试点制度,确保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获得合理的经济利益。同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期跟踪和评价机制,确保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能够获得持续的回报和收益。

  来源: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编:《湖北发展研究报告》,武汉大学出版社2025年。

  作者简介:危怀安,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赵敏,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肖童,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余佳琪,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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